9月20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营业部市民之家窗口,全州首笔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顺利办结,来自巴东县的张某成功提取公积金15万元,成为新政落地后的首位受益者。
“房子已经买了几年了,之前一直发愁装修资金,公积金装修提取政策刚好出台,一下子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真是太及时了!”办完业务的张某高兴地说道。
根据新政规定,缴存人本人或配偶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装修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最高限额为15万元,提取额度按照建筑面积1200元/㎡核定,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核定上限以及装修发票总额。
新政从2026年9月20日起全州执行,此次出台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是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助力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惠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