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遵义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介绍了《遵义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背景、重要意义、核心内容及落地实施有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条例》于4月23日经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5月28日经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9月23日正式施行。
《条例》的出台,是遵义以法治赋能山地农业转型、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国家和省市农业发展部署转化为法治规范,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条例》着眼健全现代农业治理体系,厘清各方权责,打通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的通道,凝聚多方合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条例》内容体系完备、靶向精准,为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制度支撑。《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立足遵义山地资源禀赋,为全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法治保障。《条例》明确发展定位与产业布局,厘清各级工作职责,引导各地对接全市“2+5+N”现代农业体系,实现差异化、集聚化发展。聚焦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农工、农商、农旅深度融合,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同时健全财政、土地、科技、人才、金融等全方位要素保障机制,补齐农业发展短板。作为促进型法规,《条例》侧重扶持引导、规范发展,不新增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兼顾法治底线与产业发展灵活空间。
下一步,遵义市将继续加强宣传解读,提高《条例》社会知晓度、覆盖面;指导主管部门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条例》规定的重要举措、重大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