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池州市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9月20日正式实施。
为保障新政平稳落地,市公积金中心提前谋划,梳理业务流程、细化办理规范、畅通办事渠道。新政实施首日,惠民成效显著,群众办理热情高涨,业务办理平稳有序,全市共办结装修提取业务54笔,提取金额超750万元。
该项新政打破了以往住房公积金仅支持购房、还贷、租房等传统提取场景的局限,推动保障服务向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不断延伸,有效缓解职工家庭装修资金压力,降低安居消费成本。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做好新政宣传解读、业务指导和窗口保障,不断优化服务,拓展住房消费场景,切实提升群众安居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