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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汕尾市教育局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市级复核的公示

2026/09/23 1.7w 阅读 485 点赞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4号)要求,在我市所辖县(市、区)自评申报的基础上,我市拟于近期对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开展市级复核。现将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4日至10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个人来电、来件应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0-3390629,联系科室:督导室

  电子邮箱:swjydds@126.com

  附件:1.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评报告(陆丰市)

  2.海丰县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评报告

  3.陆河县建设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评报告


汕尾市教育局   

2026年9月24日 


关联稿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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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