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策正式施行。当日,临海分中心窗口顺利办结全市首笔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市民孙先生成功提取10.3万元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标志着这项惠民政策正式落地。
根据新政规定,职工装修台州市内自住住房,提取额度分两种情形核定。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资质企业的,按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且装修单价最高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核定提取;未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资质企业的,按定额方式且装修单价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核定提取。同一套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之前装修资金压力不小,听说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我第一时间就来窗口咨询办理。”孙先生说,“没想到办理起来这么方便,我就带了身份证和房产证就办好了。”新政切实减轻了装修资金负担,窗口工作人员全程一对一贴心指导,业务办理高效便捷,孙先生表示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的红利。
结合台州市实际细化推行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是我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盘活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助力群众解决家装资金难题。下一步,临海分中心将强化政策宣传、优化办事流程,高效贴心做好群众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