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实施“春潮行动”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关系处、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市(县)、区人社局也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共同推动“春潮行动”并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2014年培训任务分解建议〉的通知》(苏人社函〔2014〕312号)精神,2014年全市“春潮行动”农民工培训目标任务为4.2万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0.6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万人,创业培训0.6万人,现将培训任务分解落实给你们(详见附件2)。请各市(县)、区结合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将“春潮行动”纳入当地整体职业培训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要结合本地产业经济发展和企业用工实际需求情况,分类开展农村转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新成长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机制,定期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掌握农村转移劳动者的就业意愿和技能水平,突出技能实训和职业素质培养,把提高培训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作为检验培训质量和效果的标准,切实改变当前粗放式的培训和为了培训而培训的现状。
三、规范管理,加大宣传。各市(县)、区要认真落实面向农村转移劳动者的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加强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择优确定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不断提升公共就业培训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培训质量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和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各市(县)、区要结合任务制定落实进度,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从2014年9月份起于每月30日前,按月将本地区实施“春潮行动”农民工培训工作情况,作为本地区整体职业培训工作的其中数,分类做好培训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并加强舆论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典型示范和导向作用,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春潮行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件(点此下载):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38号);
2、《无锡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2014年度培训任务分解表》。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