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发〔2022〕34号 】 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学校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15:2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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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4-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244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市直学校(幼儿园)、浔阳区教体局、濂溪区教体局、柴桑区教体局、经开区文教局、八里湖新区文教体办:
现将《九江市中心城区学校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九江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1日
九江市中心城区学校2022年度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市直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和《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先锋、走前列”实施方案》(九垃分办字〔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城区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评主体
九江市教育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教育部门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考评对象
市直学校(幼儿园)、区属学校(幼儿园)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工作机制(10 分)、信息报送(10分)、宣传工作(10分)、教育培训(10分)、“五个一”体系建立(40分)、分类成效(20分),另外设置加分项10 分。
四、考评方式和计分
1.考核人员组成
市直学校考核由市教育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区属学校由市、区教育部门组织考评人员。
2.考核范围
市直学校(幼儿园)、区属学校(幼儿园)
3.考核方式和计分
考核方式采取资料考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排名、通报,且学期成绩采取积分制计算入年度成绩(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第四名0.5 分,第五名0分);年度成绩=每学期积分总和。
五、奖补细则
区教育部门在12月中旬将各区考评前两名的学校(幼儿园)报送九江市教育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结合市直学校考评情况将考核排名前14名情况报送至市垃分办。
一等奖,2个,奖补资金6.5万元;
二等奖,3个,奖补资金5万元;
三等奖,4个,奖补资金3万元;
优秀奖,5个,奖补资金2万元。
附件:九江市中心城区学校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
九江市中心城区学校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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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数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评价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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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作 机制 (10分) |
工作机制健全,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员明确。 |
5分 |
工作机制不健全,扣5分,未明确分管领导或责任处室,扣3分,无固定联络员,扣2分。 |
台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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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档案资料完整。 |
5分 |
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档案资料的,不得分;台账、档案资料记录不完整,1次扣2分。 |
台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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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信息 报送 (10分) |
积极报送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宣传信息。 |
10分 |
各学校自媒体等推送1篇得1分,各学校信息报送被区级部门录用1篇得2分,被市级部门录用1篇得3分,省级及以上录用1篇得5分,最多得10分。 |
台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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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宣传 工作 (10分) |
学校内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氛围浓厚、形式新颖、内容创,集中投放点有投放引导宣传标识。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活动。 |
10分 |
氛围不浓厚的,本项不得分;形式不新颖,扣2分;内容未创新,扣2分;集中投放点无投放引导标识的,1个点位,扣1分;开展活动少1次,扣2.5分。 |
台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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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教育 培训 (10分) |
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教师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 |
10分 |
未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不得分;课堂教育每学期未达到2课时,扣5分。教职工教育培训次数不足的,缺少一次,扣2分。 |
台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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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五个一” 体系建立 (40分) |
建立一个校园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 |
5分 |
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未建立或分类垃圾收运不规范、存在混收现象,发现1次,本项不得分。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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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五个一” 体系建立 (40分) |
配齐一套适合学校分类的投放容器。 |
10分 |
未结合学校教学特色设置学校分类投放容器的,扣4分;学校公共场所分类投放容器无标识,发现1个点位,扣1分;教职工办公室分类投放容器无标识,发现1个点位,扣1分;教室内分类投放容器无标识,发现1个点位,扣1分。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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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支以学生为主的志愿者队伍。 |
10分 |
未建立志愿者队伍,本项不得分;未督促教师、职工、学生等人员在校园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扣5分;督促学生在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无记录的,按比例扣分。 |
台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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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本关于垃圾分类的课外书籍。 |
5分 |
学校教职工、学生垃圾分类课外阅读率达到100%,阅读量不足的,按比例扣分。 |
问卷调查 或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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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一堂校园垃圾分类课程。 |
10分 |
未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校本课程或德育教育课程的,本项不得分;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测评结果纳入学生德行项目的本项不得分。 |
台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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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分类 成效 (20分) |
学校教师、职工、学生等人员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无生活垃圾混投现象。 |
10分 |
学校公共场所存在生活垃圾混投现象,发现1次,扣0.5分;教职工办公室内存在生活垃圾混投现象,发现1次,扣0.5分;教室内学生存在生活垃圾混投现象,发现1次,扣0.5分。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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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工、学生等人员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
5分 |
未达到评审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
问卷调查 或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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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工、学生等人员对校园内垃圾分类工作满意度达到100%。 |
5分 |
未达到评审标准的,按比例扣分。 |
问卷调查 或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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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加分项 (10分) |
按照市垃分办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驿站,校园垃圾分类理念创新,教育实践等取得成功经验,有较大影响力。 |
10分 |
区级教育部门认定具有推广意义的,得3分;市级教育部门认定具有推广意义的,得5分。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定具有推广意义的,得10分 |
台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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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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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垃分办。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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