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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局

2022/04/10 1.4w 阅读 197 点赞

【九教办发〔2022〕53号】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09:17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4-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307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和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持续加强控辍保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省市对控辍保学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把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

二、严防新增辍学

各地各校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春、秋季开学前后,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及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落实有关教育资助政策,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劝返,确保控辍保学成果持续巩固。

三、开展专项行动

在春、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各学校,依据学籍及在校生名册对实际到校学生进行逐一现场核查,全面准确掌握学生复学情况。对未返校复课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未返校原因,确认为辍学的要纳入工作台账管理,立即启动劝返复学工作。市教育局将结合开学准备工作明查暗访,对各地控辍保学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四、规范送教上门

送教上门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九教发〔2020〕129号)要求,推动以区县为主体,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科学规范送教上门相关程序,进一步研究并确定数据共享和精准核对机制,摸清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在每学年开学前,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相关标准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科学评估,合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防止将送教上门对象扩大化。送教上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原则,同时,要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加强送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要确保送教上门工作落到实处,原则上每周1-2次,每次两个课时,每学期不少于30个课时,并做好每次送教服务记录。

五、加强常态管理

控辍保学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各地要加强动态监测,严格“一县一案”“一月一报”“一学一核”“一生一表”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要定期比对核实数据,及时更新学籍系统中控辍保学台账信息,做到人账相符,对新发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要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并在学籍系统中标注,落实控辍保学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学生,也要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并做好相关记录,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台账数据月报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13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和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以及“一生一表”工作档案。同时,要加强台账管理,进一步完善定期比对机制,确保台账数据与户籍,乡村振兴部门数据相统一,经得起检查检验,坚决防止弄虚作假问题。对控辍保学职责不清、底数不明、劝返不力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并在相关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周明,联系电话:0792-8110788,电子邮箱:2521404506@qq.com。)


附件:1. 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

2. 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

3. 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

4.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


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填表人:填报时间:

序号

县(市、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x乡x村x组)

类型

(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

是否

在校

就读

学校

所在

年级

学籍号

未建学籍原因

(或未入校原因)

家长

联系

电话


































































附件2


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填表人:填报时间:

序号

县(市、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x乡x村x组)

类型(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

家长联系电话

失学

原因

残疾证号

残疾等级

是否报政府备案

备注


































































附件3


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填表人:填报时间:

序号

县(市、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x乡x村x组)

类别(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

辍学时间

劝返情况统计

返校安置学校及年级

返校时间

劝返责任人

备注

第一次劝返

第二次劝返

第三次劝返

时间

方式

时间

方式

时间

方式



























































































附件4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

设区市教育局(盖章):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填表日期:

基本信息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年龄


民族


健康情况


全国学籍号


监护人1


与被核查人关系


联系
电话


监护人2


与被核查人关系


联系
电话


户籍所在地

填写详细地址。示例: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市(州)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乡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村、小区、门牌号码等)

学籍所在地

要求同上

现居住地

要求同上

辍学
原因


家庭情况简述


核查劝返情况

是否已开展劝返工作


劝返
次数


劝返
结果


未复学
原因


劝返单位


劝返
责任人


联系
电话


是否属于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


劝返
过程
详细
记录

示例:1.什么时间,具体人员,赴什么地方,如何开展劝返工作,结果如何?(分次记录、简明扼要,可附页)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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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