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0号)精神,我局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技工院校中开展示范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以及重点专业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 年全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124 号)的精神执行。
二、推荐名额
示范专业:2015年10大示范专业在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交通类、信息类、财经商贸类、服务类、能源类、化工类和建筑类等9类主要专业中评选产生(详见《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择优推荐1个示范专业,所推荐的专业不能重复。
精品课程:技师学院择优推荐2-4门,其他学校择优推荐1-2门精品课程,以专业课程为主
教学名师:技师学院择优推荐2-4名,其他学校择优推荐1-2名教学名师,以专业教师为主。
专业带头人:按照各校在职专任教师总数2%的比例,择优推荐市级专业带头人。
重点专业:不实行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3月30日—4月17日)
各校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各校评选标准,严格参照标准确定申报专业、课程、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并填写申报审批表,以省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0号)表式制作申报材料,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技工教研室)提出申请。
2、市级评审推荐(4月20日—4月28日)
市技工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对各校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在网上公布评审结果,确定市级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并择优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在全市技工院校开展“创示范专业、讲精品课程、做名牌教师”,重点专业和专业带头人评审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技工院校要引起高度重视,以强化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为龙头、以打造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为引领,带动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2、建立专业资质准入制度。凡是举办高级技工班的专业,必须是省级重点技校及以上学校中的市级以上重点专业;凡举办技师(预备技师)学制班的专业,必须是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及以上学校中的省级重点专业。
3、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的评审活动涉及资料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校要精心准备,实事求是,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审任务。
联系人:丁夏敏,联系电话:85016432。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1日